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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市金融局擬定的天津市金融改革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的通知)

來源: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作者: 發布時間:2015年11月20日

 

 

 

 

 

津政辦發〔2015〕88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

轉發市金融局擬定的天津市金融改革

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市金融局擬定的《天津市金融改革創新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年)》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照此執行。

  

                                                               2015年11月13日

  

天津市金融改革創新三年行動計劃

(2016—2018年)

市金融局

  為加快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推進中國(天津)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全面提升我市金融改革開放水平和金融業發展質量、規模、效益,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思路和目標

 ?。ㄒ唬┛傮w思路。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重大發展戰略,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的建議以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圍繞創新發展、協調發展、綠色發展、開放發展、共享發展五大理念,以自貿試驗區為創新載體,以服務實體經濟和京津冀協同發展為主要目標,按照先行先試、統籌規劃、有序推進、風險可控的原則,積極推動金融制度、產品、工具和服務模式創新,吸引各類金融資源集聚和健康運營發展,利用三年左右時間初步建成金融機構聚集、金融業態豐富、金融市場活躍、金融人才匯集、金融服務完備、金融生態友好、金融監管到位、輻射功能突出、引領作用明顯的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

 ?。ǘ┕ぷ髂繕?。大力推進金融體制機制創新,在發展商業性金融、開發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和普惠金融的基礎上,積極發展新型金融,創新發展傳統金融,規范發展要素市場,持續擴大社會融資規模,更好發揮金融對區域發展的輻射功能,顯著提升金融對實體經濟的服務水平。到2018年末,實現以下目標:

  ——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11%以上,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1%以上。

  ——全市社會融資規模超過5400億元,直接融資比重達到25%。全市存、貸款規模均超過3.3萬億元。

  ——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機構超過75家,金融企業和金融服務機構超過1700家。

  ——全市金融機構資產總額超過5.8萬億元。其中,銀行業資產總額超過5.6萬億元,保險業和證券期貨業資產總額超過2700億元。其他金融企業和金融服務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租賃公司等)資產總額超過3300億元。

  二、工作任務和措施

 ?。ㄒ唬┩七M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

  工作任務:通過開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外匯賬戶和自由貿易賬戶等方式,促進跨境投資、融資和貿易便利化。到2018年末,全市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累計超過1.7萬億元,加快推進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國際化程度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工作措施:

  1.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和金融機構逐步擴大從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規模。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可調回區內使用。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根據需要在境內外使用,為人民幣“走出去”創造條件。放寬自貿試驗區內跨國企業集團開展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條件。創新面向國際的人民幣金融產品,擴大境外人民幣境內投資金融產品的范圍,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回流渠道。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依托金融基礎設施平臺,開展人民幣計價的金融資產、股權、產權、航運等要素交易,面向自貿試驗區和境外投資者提供人民幣計價的交割和結算服務。

  2.深化外匯管理改革。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不斷提升資本項下各項目可兌換程度。統籌研究進一步擴大個人可兌換限額。統一內外資企業外債政策,按照外債宏觀審慎管理原則,實行外債資金意愿結匯。逐步擴大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借用境外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專用額度。允許自貿試驗區內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與外匯衍生品交易。放寬跨國公司開展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條件。

  3.提高跨境投資便利化。支持自貿試驗區內合格投資者雙向投資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逐步放寬對外投資的外匯管制。積極推進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開展境外實業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金融類投資。支持自貿試驗區內股權投資基金人民幣境外投資。鼓勵外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發起管理人民幣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推動自貿試驗區內證券期貨機構開展跨境經紀、跨境資產管理等業務。拓展期貨保稅交割試點品種和倉單質押融資功能。支持境外企業通過自貿試驗區參與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允許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試點。

  4.創新自貿試驗區內金融監管。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探索功能監管。精簡行政審批項目,簡化事前準入事項,加強事中事后分析評估和事后備案管理。根據國家對我市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的授權,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監管機構對入區的金融機構逐步放寬準入條件,減少行政審批環節,區內金融業務準入和高級管理人員資質實行備案制。

 ?。ǘ┌l展融資租賃等新型金融業態。

  工作任務:推動融資租賃業政策創新、制度創新和業務創新,全市租賃資產規模、創新能力持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加速建設租賃機構集聚、政策制度健全、服務功能完備的國家租賃創新示范區。到2018年末,全市租賃資產力爭突破1萬億元,其中,金融租賃公司租賃資產力爭突破7000億元,融資租賃公司租賃資產力爭突破3000億元。積極規范發展互聯網金融、消費金融和商業保理,努力形成規范化、專業化、規?;陌l展格局。

  工作措施:

  1.重點發展融資租賃業。加快設立中國金融租賃登記流轉平臺和中國融資租賃資產登記流轉平臺。支持設立融資租賃產業基金和融資租賃股權投資基金。加快金融租賃總部機構做大做強,鞏固全市金融租賃公司在全國的行業領先地位。積極推動完善租賃公司和租賃資產的稅收政策。支持租賃公司利用自貿試驗區政策加快發展,創新與各類金融服務機構合作模式,不斷拓寬融資渠道。支持租賃公司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提升金融服務和管理水平。積極發展離岸租賃、保稅租賃、聯合租賃等創新業務,探索開展融資租賃與風險投資相結合的風險租賃業務。通過風險補償、獎勵、貼息、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工具,引導租賃公司加大對產業轉型升級、外貿進出口、中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買和提供公共服務。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推動租賃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加快制定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建立統一共享的綜合信息統計分析體系,搭建“專家+管家”式綜合服務平臺,構建租賃業創新服務基地,健全完善法律保障體系。

  2.積極發展互聯網金融。支持傳統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技術積極開發新產品和新服務,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培育和引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互聯網公司,發展壯大網絡支付、網絡借貸、網絡征信等互聯網金融業態。積極爭取設立互聯網保險公司。支持股權眾籌平臺與股權交易市場對接。加快研究出臺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成立互聯網金融協會。

  3.規范發展商業保理。積極推動商業保理外匯管理、財政稅收、融資渠道等政策創新,促進商業保理健康發展。支持商業保理公司充分利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擴大應收賬款流轉和抵質押融資規模。推動商業保理協會同國際保理商組織的交流合作,吸收國際先進保理業經營管理經驗,引進優秀專業人才,提升我市商業保理公司經營能力。

 ?。ㄈ┌l展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航運金融、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

  工作任務:緊緊圍繞促進我市重大項目、外貿進出口、先進制造業、航運業、海洋經濟、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發展和美麗天津建設,大力發展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航運金融、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充分發揮保險功能作用。進一步強化金融對經濟結構調整、產業轉型升級和創業創新的支持力度,逐步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廣覆蓋的金融服務體系。

  工作措施:

  1.發展政策性金融。鼓勵國家開發銀行充分發揮“投、貸、債、租”聯動的綜合經營優勢,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在項目軟貸款、存量貸款調整與置換、增量貸款發放等方面,對城市基礎設施、城市供排水、地下管廊、棚戶區改造等重大項目,以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和南港工業區基礎設施建設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鼓勵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新型城鎮化、水利建設、農村路網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糧棉油收儲,促進農村經濟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組織好國家專項建設債券基金爭取和投放工作,做好全市存量債務調整和高息債務置換工作,優化債務結構,防范債務風險,降低財務成本。鼓勵進出口銀行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企業提供進出口信貸和保險服務,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

  2.發展科技金融。建立科技金融合作平臺,構建多功能、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推動南開海光科技金融服務園區建設。強化商業銀行專營機構、專業團隊、專屬產品、專有流程、專享政策的“五專”科技金融服務。推動擴大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融資規模。支持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創業投資等機構加強合作,促進眾籌、眾創、眾包、眾扶與金融有效嫁接,完善科技型企業“投、貸、債、保”聯動機制。繼續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工作。加快設立科技保險機構,重點提供科技財產、產品研發、專利侵權和首臺套重大技術設備等保險服務。

  3.發展航運金融。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港口基礎設施建設融資、船舶(飛機)抵押融資和船舶(飛機)出口買方信貸等金融產品。利用好飛機租賃基金和航空、航運產業投資基金,不斷滿足航運業發展的融資需求。支持具有離岸業務資質的商業銀行在自貿試驗區內擴大相關離岸業務。加快設立航運保險公司。完善飛機保險、航空運輸保險和海上工程保險等保險服務。探索建立航運要素交易平臺。

  4.發展普惠金融。進一步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重點向中小微企業發放首筆貸款和信用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對市場前景好、出現暫時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健全融資擔保體系,組建政府發起或支持的再擔保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提升融資擔保有效性。研究將住房儲蓄模式納入全市多層次住房政策體系。支持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發展。鼓勵商業銀行到社區和農村增加服務網點。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推進落實林權、水域灘涂養殖權和農業設施等抵押貸款融資政策。不斷豐富政策性農業保險品種,擴大受益覆蓋面。

  5.發展綠色金融。圍繞美麗天津建設,加大金融對“四清一綠”、“兩環三沿”(環城鎮、環村莊,沿鐵路、沿公路、沿河道)、循環經濟、萬企轉型和生態環保等全市重點工作的支持力度。通過優化債務結構、拓寬融資渠道等方式,不斷加大對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等循環經濟的金融支持力度。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探索發行綠色金融債券。積極推進利用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實施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試點工作。

  6.強化保險功能作用。充分發揮養老保險、健康保險作用,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探索開展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突發公共事件等責任保險試點,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吸引保險機構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不動產投資等方式支持我市重點項目建設和產業發展。爭取保險機構投資我市養老設施和養老社區,促進保險服務業和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

 ?。ㄋ模┌l展壯大法人金融機構。

  工作任務:通過引進設立、整合重組、上市掛牌等方式,加快提升法人金融機構數量、資產規模、發展質量、公司治理水平和核心競爭力,著力打造集銀行、證券、保險、信托、租賃等業務為一體的綜合金融集團。到2018年末,力爭新增15家以上法人金融機構,推進3家以上金融企業上市或掛牌。

  工作措施:

  1.做優做強法人金融機構。積極引入綜合實力強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實施對法人金融機構增資擴股、整合重組和扶持發展。深化法人金融機構改革,理順管理體制,優化股權結構,順應改革趨勢,調整發展戰略,轉變盈利模式,提升創新驅動能力。支持基礎好、實力強的法人金融機構通過新設、并購、股權置換和重組優化等方式,逐步開展綜合經營,努力建設綜合金融集團。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上市或掛牌,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支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做好地方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工作。

  2.引進設立金融機構。積極引進設立各類金融總部、專業子公司、事業部等機構,提升匯集資源、配置資源和輻射服務能力。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和民營金融機構,支持民營資本依法進入金融領域,擴大金融服務覆蓋面。著力發展金融租賃、消費金融、汽車金融、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探索設立金融保理公司。推動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積極爭取全國性保險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落戶。

  3.提升金融創新驅動力。支持法人金融機構通過引入新技術、采用新方法、開辟新市場、構建新組織,在戰略決策、制度安排、機構設置、人才儲備、管理模式、業務流程和金融產品等方面大膽創新。積極發展零售業務、資產管理、投資銀行等中間業務,匯集金融創新要素和資源,加快業務國際化、綜合化和網絡化轉型,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

 ?。ㄎ澹┐罅Πl展直接融資。

  工作任務:充分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推動我市更多企業上市和掛牌。規范發展股權投資機構,推廣新型融資工具,逐步提升資產證券化水平。到2018年末,全市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突破300家,市屬競爭類國有企業資產證券化率力爭達到40%。

  工作措施:

  1.加快企業上市和掛牌融資。發揮好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健全完善工作協同、信息交流、情況通報等機制。落實全市支持企業上市和掛牌的各項政策,推動各類企業利用資本市場加快轉型升級、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完善企業上市資源培育儲備機制,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快股份制改造,充實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小巨人企業加快上市和掛牌。支持國有企業突出主營業務,通過并購重組實現整體上市。支持行業龍頭企業上市和掛牌,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整合,提升核心競爭力。支持已上市和掛牌企業通過增發股票、發行公司債等方式進行再融資。

  2.規范發展股權投資機構。發展產業引導基金和并購基金,推進重點產業轉型升級。支持天使投資、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機構發展,助推企業股改上市。進一步完善股權投資支持政策,優化發展環境。提升基金管理與服務水平,強化行業自律,規范行業發展。

  3.推廣新型融資工具。完善債券發行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機制,引導全市企業用好各類債務融資工具,擴大債券市場融資規模,優化企業債務結構。積極申請股權眾籌試點,支持創新創業企業發展。積極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新型投融資模式,服務基礎設施、公共設施建設運營。

 ?。┌l展要素市場。

  工作任務:持續推進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促進交易場所規范發展。優化整合各類要素資源,推動“互聯網+”技術與要素市場深度融合,加快建設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要素市場。

  工作措施:

  1.積極推動交易場所規范整改。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與中國證監會等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加快推進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等重點交易場所規范整改,盡早全面完成全市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

  2.促進現有交易場所創新發展。逐步理順大宗商品交易場所的管理體制,完善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創新監管模式,加大監管力度。支持各類交易場所在規范運營基礎上實現創新發展。支持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引進戰略投資者,提升發展水平。支持區域性股權類交易場所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多元化的資源配置服務,加強與滬深交易所、“新三板”深度合作。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場所改革完善交易模式,探索建立場外衍生品市場,尋求與期貨機構開展戰略合作。有序推進相關交易資源整合,組建市場功能完備、綜合性的交易平臺。

  3.積極引進具有行業優勢和實力的機構參與市場建設。按照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互聯網金融發展等國家政策導向,積極吸引具有行業優勢和實力的機構在我市搭建交易平臺。支持設立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和股權眾籌交易服務平臺。加強與全國性交易市場的交流合作,進一步活躍我市要素市場。

 ?。ㄆ撸┩苿泳┙蚣絽^域金融協同發展。

  工作任務:探索建立區域金融協同監管機制,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金融資源合理流動,推進京津冀金融市場一體化。

  工作措施:

  1.積極推進區域金融布局調整。主動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積極爭取區域性開發銀行和區域性發展基金落戶,爭取在京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京津冀總部和資金交易、支付清算、資產管理、基金投資、互聯網金融等事業部以及專業子公司,積極吸引全國性金融行業協會落戶,建立健全有利于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金融服務體系。

  2.探索區域金融合作。深化區域內多層次資本市場分工協作,推動我市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實現戰略合作,推進京津冀區域股權交易場所在產權和業務等領域加強合作,實現互聯互通。推進京津冀區域內信貸等資源跨區域流動。吸引境內外各類資本,探索在我市發起設立金融產業發展基金,對京津冀金融產業進行戰略投資。支持中征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平臺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擴大服務范圍,增強服務輻射功能。

  3.推動金融協同監管。探索建立金融監管協同機制和京津冀金融發展協作機制。推進建立區域統一的征信體系、抵押質押制度、信貸管理和資金調配模式,實現支付結算、異地存儲、信貸、信用擔保等業務同城化。

 ?。ò耍┘訌娊鹑陲L險防控。

  工作任務:堅持金融改革創新與金融風險防控“兩手抓”,構建立體化、網格化金融風險防范體系,保障金融安全穩定運行,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工作措施:

  1.加強自貿試驗區金融風險監測和防范。建立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管機制,對企業和個人跨境收支進行全面監測和風險管控。針對金融機構跨行業、跨市場、跨境發展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范和化解體系。

  2.完善地方金融監管體制機制建設。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監管信息交流共享機制,落實地方金融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強化新型金融服務機構風險防范。

  3.防范逃廢債務和非法集資風險。加強多元化金融調處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司法、公證、仲裁、調解等方式預防和解決爭議糾紛,依法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擾亂金融市場秩序行為,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金融穩定。

  三、保障機制

 ?。ㄒ唬┘訌娊M織保障。建立健全全市金融改革創新工作推進機制。成立天津市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工作推進小組(以下簡稱推進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等部門組成。推進小組負責本行動計劃的推動、落實和督辦。推進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金融局,市金融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ǘ┘訌娙瞬疟U?。加快人才培養、交流和引進,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金融人才隊伍。加快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人才培養、交流、引進的計劃、措施和激勵機制。對符合我市引才條件的,納入“一張綠卡管引才”政策范圍,在戶籍、購房、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支持。積極爭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中央金融企業支持,遴選專業精通、經驗豐富的金融人才采取掛職、任職等方式,充實市人民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區縣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和市管企業領導班子。

 ?。ㄈ┘訌姯h境保障。營造良好的信用環境。推進《天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津政發〔2015〕15號)落實。利用好中國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功能,建立涵蓋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服務體系。積極推動“銀稅互動”業務,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金融服務平臺,推進信用信息的公開、共享和應用。營造良好的激勵創新環境。建立金融創新激勵機制,鼓勵監管創新、產品創新、流程創新、服務創新,對貢獻突出的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給予激勵。營造良好的理論支撐環境。加強與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實務界的專業機構等智庫合作,為金融業發展提供智力支持。定期舉辦渤海金融大講堂等學術交流研討活動。做好自貿試驗區等各類金融創新政策宣講。營造良好的輿論宣傳環境。加強與國內外知名媒體合作,打造專業化金融資訊媒體,強化天津金融品牌宣傳。

 ?。ㄋ模┘訌娭贫缺U?。建立工作責任制度。本行動計劃工作目標和任務分解落實到各責任單位,確定牽頭和配合部門,明確完成時限,落實工作責任。建立督查制度。各責任單位將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匯總至推進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適時由市政府督查室進行督查。定期召開推進小組工作會議,聽取工作進展匯報,協調解決本行動計劃推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附件: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方案

附件

 

工作目標和任務分工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年均增速保持11%以上,占全市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1%以上。(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商務委、市統計局。2018年底完成。括號內為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其中逗號之前為牽頭單位,其他部門為配合單位,下同)

  全市社會融資規模超過5400億元,全市存、貸款規模均超過3.3萬億元。(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銀監局。2018年底完成)

  全市直接融資占社會融資規模比重達到25%。(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各區縣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全市持牌法人金融機構新增15家以上,總數超過75家。金融企業和金融服務機構超過1700家。(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2018年底完成)

  全市金融機構資產總額超過5.8萬億元。其中,銀行業資產總額超過5.6萬億元,保險業和證券期貨業資產總額超過2700億元。其他金融企業和金融服務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機構和融資租賃公司等)資產總額超過3300億元。(天津銀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全市跨境人民幣結算規模累計超過1.7萬億元。(人民銀行天津分行。2018年底完成)

  全市租賃資產力爭突破1萬億元,其中,金融租賃公司租賃資產力爭突破7000億元,融資租賃公司租賃資產力爭突破3000億元。(天津銀監局、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推進3家以上金融企業上市或掛牌。(市國資委、市金融局,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2018年底完成)

  全市上市和“新三板”掛牌企業數量突破300家,市屬競爭類國有企業資產證券化率力爭達到40%。(市金融局、市國資委,天津證監局、各區縣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二、工作任務

 ?。ㄒ唬┩七M自貿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

  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和金融機構逐步擴大從境外借用人民幣資金規模。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和金融機構在境外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可調回區內使用。支持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境外母公司或子公司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募集資金根據需要在境內外使用,為人民幣“走出去”創造條件。(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放寬自貿試驗區內跨國企業集團開展雙向人民幣資金池業務條件。(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創新面向國際的人民幣金融產品,擴大境外人民幣境內投資金融產品的范圍,拓寬境外人民幣投資回流渠道。(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支持在自貿試驗區內依托金融基礎設施平臺,開展人民幣計價的金融資產、股權、產權、航運等要素交易,面向自貿試驗區和境外投資者提供人民幣計價的交割和結算服務。(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證監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口岸辦、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8年底完成)

  加快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不斷提升資本項下各項目可兌換程度。統籌研究進一步擴大個人可兌換限額。統一內外資企業外債政策,按照外債宏觀審慎管理原則,實行外債資金意愿結匯。允許自貿試驗區內金融機構開展人民幣與外匯衍生品交易。放寬跨國公司開展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條件。(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逐步擴大自貿試驗區內企業借用境外中長期國際商業貸款專用額度。(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支持自貿試驗區內合格投資者雙向投資境內外證券期貨市場。(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證監局、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7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逐步放寬對外投資的外匯管制。積極推進合格境內個人投資者境外投資試點,允許符合條件的個人開展境外實業投資、不動產投資和金融類投資。支持自貿試驗區內股權投資基金人民幣境外投資。鼓勵外資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管理機構發起管理人民幣股權投資和創業投資基金。(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天津證監局,市金融局、市商務委、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推動自貿試驗區內證券期貨機構開展跨境經紀、跨境資產管理等業務。拓展期貨保稅交割試點品種和倉單質押融資功能。支持境外企業通過自貿試驗區參與特定品種期貨交易。(天津證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8年底完成)

  允許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試點。(天津保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建立健全自貿試驗區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探索功能監管。(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自貿試驗區管委會。2017年底完成)

  精簡行政審批項目,簡化事前準入事項,加強事中事后分析評估和事后備案管理。根據國家對我市自貿試驗區改革試點的授權,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監管機構對入區的金融機構逐步放寬準入條件,減少行政審批環節,區內金融業務準入和高級管理人員資質實行備案制。(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完成)

 ?。ǘ┌l展融資租賃等新型金融業態。

  加快設立中國金融租賃登記流轉平臺。(天津銀監局,市金融局。2017年底完成)

  加快設立中國融資租賃資產登記流轉平臺。(市金融局、市商務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完成)

  支持設立融資租賃產業基金和融資租賃股權投資基金。(市發展改革委、天津證監局、市商務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加快金融租賃總部機構做大做強,鞏固全市金融租賃公司在全國的行業領先地位。(天津銀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積極推動完善租賃公司和租賃資產的稅收政策。(市國稅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天津海關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支持租賃公司利用自貿試驗區政策加快發展,創新與各類金融服務機構合作模式,不斷拓寬融資渠道。(市商務委、天津銀監局,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支持租賃公司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提升金融服務和管理水平。積極發展離岸租賃、保稅租賃、聯合租賃等創新業務,探索開展融資租賃與風險投資相結合的風險租賃業務。(市商務委、天津銀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通過風險補償、獎勵、貼息、出口信用保險等政策工具,引導租賃公司加大對產業轉型升級、外貿進出口、中小微企業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鼓勵通過融資租賃方式購買和提供公共服務。(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天津銀監局、天津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健全完善工作協調機制,推動租賃公司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市商務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加快制定促進融資租賃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建立統一共享的綜合信息統計分析體系,搭建“專家+管家”式綜合服務平臺,構建租賃業創新服務基地。(市金融局,市商務委、天津銀監局、市市場監管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健全完善法律保障體系。(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市金融局、市商務委、天津銀監局。2018年底完成)

  支持傳統金融機構依托互聯網技術積極開發新產品和新服務,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商務委、市金融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完成)

  培育和引進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互聯網公司,發展壯大網絡支付、網絡借貸、網絡征信等互聯網金融業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各區縣人民政府、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持續推進)

  積極爭取設立互聯網保險公司。(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完成)

  支持股權眾籌平臺與股權交易市場對接。(市金融局。2016年底完成)

  加快研究出臺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快成立互聯網金融協會。(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民政局。2016年底完成)

  積極推動商業保理外匯管理、財政稅收、融資渠道等政策創新,促進商業保理健康發展。推動商業保理協會同國際保理商組織的交流合作,吸收國際先進保理業經營管理經驗,引進優秀專業人才,提升我市商業保理公司經營能力。(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支持商業保理公司充分利用中征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擴大應收賬款流轉和抵質押融資規模。(市商務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ㄈ┌l展政策性金融、科技金融、航運金融、普惠金融和綠色金融。

  鼓勵國家開發銀行充分發揮“投、貸、債、租”聯動的綜合經營優勢,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在項目軟貸款、存量貸款調整與置換、增量貸款發放等方面,對城市基礎設施、城市供排水、地下管廊、棚戶區改造等重大項目,以及危險化學品企業搬遷和南港工業區基礎設施建設等,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土房管局、市交通運輸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各區縣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鼓勵農業發展銀行加大對新型城鎮化、水利建設、農村路網等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支持糧棉油收儲,促進農村經濟和城鄉一體化發展。(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農委、市建委、市水務局、有關區縣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組織好國家專項建設債券基金爭取和投放工作,做好全市存量債務調整和高息債務置換工作,優化債務結構,防范債務風險,降低財務成本。(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各區縣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鼓勵進出口銀行和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企業提供進出口信貸和保險服務,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市金融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天津銀監局、天津保監局、天津海關。2018年底完成)

  建立科技金融合作平臺,構建多功能、多層次科技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銀行、保險、證券、信托、創業投資等機構加強合作,促進眾籌、眾創、眾包、眾扶與金融有效嫁接,完善科技型企業“投、貸、債、保”聯動機制。繼續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貸款風險補償工作。(市科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持續推進)

  推動南開海光科技金融服務園區建設。(南開區人民政府,市金融局、市科委。持續推進)

  強化商業銀行專營機構、專業團隊、專屬產品、專有流程、專享政策的“五專”科技金融服務。(天津銀監局,市金融局、市科委。2017年底完成)

  推動擴大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等質押融資規模。(市知識產權局、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市金融局。持續推進)

  加快設立科技保險機構,重點提供科技財產、產品研發、專利侵權和首臺套重大技術設備等保險服務。(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科委。2017年底完成)

  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港口基礎設施建設融資、船舶(飛機)抵押融資和船舶(飛機)出口買方信貸等金融產品。利用好飛機租賃基金和航空、航運產業投資基金,不斷滿足航運業發展融資需求。(天津銀監局、市發展改革委,濱海新區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支持具有離岸業務資質的商業銀行在自貿試驗區內擴大相關離岸業務。(天津銀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持續推進)

  加快設立航運保險公司。完善飛機保險、航空運輸保險和海上工程保險等保險服務。(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6年底完成)

  探索建立航運要素交易平臺。(市交通運輸委,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市口岸辦。2018年底完成)

  進一步完善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重點向中小微企業發放首筆貸款和信用貸款。鼓勵金融機構對市場前景好、出現暫時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天津銀監局,市財政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保監局、市中小企業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健全融資擔保體系,組建政府發起或支持的再擔保機構和融資擔保機構,提升融資擔保有效性。(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各區縣人民政府。2017年底完成)

  研究將住房儲蓄模式納入全市多層次住房政策體系。(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市公積金管理中心。2016年底完成)

  支持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發展。鼓勵商業銀行到社區和農村增加服務網點。(天津銀監局、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農委、市財政局。持續推進)

  推進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國土房管局、市農委、天津銀監局、市金融局、市法制辦、有關區縣人民政府。2017年底完成)

  推進落實林權、水域灘涂養殖權和農業設施等抵押貸款融資政策。不斷豐富政策性農業保險品種,擴大受益覆蓋面。(市農委,天津銀監局、天津保監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持續推進)

  通過優化債務結構、拓寬融資渠道等方式,不斷加大對子牙循環經濟產業區等循環經濟的金融支持力度。(市財政局、靜海區人民政府,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2018年底完成)

  積極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探索發行綠色金融債券。(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持續推進)

  積極推進利用國家開發銀行貸款實施國家儲備林基地建設試點工作。(市林業局。持續推進)

  充分發揮養老保險、健康保險作用,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探索開展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突發公共事件等責任保險試點,完善社會治理體系。爭取保險機構投資我市養老設施和養老社區,促進保險服務業和養老服務業融合發展。(天津保監局、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環保局、市市場監管委、有關區縣人民政府。2018年底完成)

  吸引保險機構通過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不動產投資等方式支持我市重點項目建設和產業發展。(市金融局、天津保監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ㄋ模┌l展壯大法人金融機構。

  積極引入綜合實力強的境內外戰略投資者,實施對法人金融機構增資擴股、整合重組和扶持發展。深化法人金融機構改革,理順管理體制,優化股權結構,順應改革趨勢,調整發展戰略,轉變盈利模式,提升創新驅動能力。支持基礎好、實力強的法人金融機構通過新設、并購、股權置換和重組優化等方式,逐步開展綜合經營,努力建設綜合金融集團。積極推進符合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上市或掛牌,利用境內外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市國資委、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2018年底完成)

  支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做好地方金融不良資產處置工作。(市金融局,市國資委、天津銀監局。持續推進)

  積極引進設立各類金融總部、專業子公司、事業部等機構。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和民營金融機構,支持民營資本依法進入金融領域。著力發展金融租賃、消費金融、汽車金融、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探索設立金融保理公司。推動設立合資證券公司和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市金融局、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工商聯。2018年底完成)

  積極爭取全國性保險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落戶。(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完成)

  支持法人金融機構通過引入新技術、采用新方法、開辟新市場、構建新組織,在戰略決策、制度安排、機構設置、人才儲備、管理模式、業務流程和金融產品等方面大膽創新。積極發展零售業務、資產管理、投資銀行等中間業務。(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ㄎ澹┐罅Πl展直接融資。

  發揮好市企業上市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健全完善工作協同、信息交流、情況通報等機制。(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市科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委、市中小企業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市國土房管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落實全市支持企業上市和掛牌的各項政策。完善企業上市資源培育儲備機制,引導和支持企業加快股份制改造,充實企業上市后備資源庫。(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市科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委、市中小企業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特別是科技小巨人企業加快上市和掛牌。支持國有企業突出主營業務,通過并購重組實現整體上市。支持行業龍頭企業上市和掛牌,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整合,提升核心競爭力。(市科委、市國資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支持已上市和掛牌企業通過增發股票、發行公司債等方式進行再融資。(天津證監局、市金融局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發展產業引導基金和并購基金,推進重點產業轉型升級。支持天使投資、風險投資、股權投資等機構發展。進一步完善股權投資支持政策,優化發展環境。提升基金管理與服務水平,強化行業自律,規范行業發展。(天津證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委,市金融局、市財政局。持續推進)

  完善債券發行信息共享和工作協調機制,引導全市企業用好各類債務融資工具,擴大債券市場融資規模,優化企業債務結構。(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天津證監局,市金融局。持續推進)

  積極申請股權眾籌試點。(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積極推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新型投融資模式。(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建委、市國資委、市金融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l展要素市場。

  嚴格落實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的要求,進一步加強與中國證監會等監管部門溝通協調,加快推進天津貴金屬交易所、渤海商品交易所等重點交易場所規范整改,盡早全面完成全市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工作。(市金融局,市商務委、天津證監局。2016年底完成)

  逐步理順大宗商品交易場所的管理體制,完善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辦法,創新監管模式,加大監管力度。(市金融局、市商務委,市法制辦。2018年底完成)

  支持各類交易場所在規范運營基礎上實現創新發展。支持金融資產類交易場所引進戰略投資者,提升發展水平。支持區域性股權類交易場所為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提供多元化的資源配置服務,加強與滬深交易所、“新三板”深度合作。(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2018年底完成)

  支持大宗商品交易場所改革完善交易模式,探索建立場外衍生品市場,尋求與期貨機構開展戰略合作。有序推進相關交易資源整合,組建市場功能完備、綜合性的交易平臺。(市金融局、市商務委、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積極吸引具有行業優勢和實力的機構在我市搭建交易平臺。支持設立互聯網金融資產交易中心和股權眾籌交易服務平臺。加強與全國性交易市場的交流合作,進一步活躍我市要素市場。(市金融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2016年底完成)

 ?。ㄆ撸┩苿泳┙蚣絽^域金融協同發展。

  主動承接非首都核心功能,積極爭取區域性開發銀行和區域性發展基金落戶。(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金融局,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2018年底完成)

  爭取在京金融機構在我市設立京津冀總部和資金交易、支付清算、資產管理、基金投資、互聯網金融等事業部以及專業子公司,積極吸引全國性金融行業協會落戶。(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民政局。持續推進)

  深化區域內多層次資本市場分工協作,推動我市區域性股權交易場所與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實現戰略合作,推進京津冀區域股權交易場所在產權和業務等領域加強合作,實現互聯互通。(市金融局、天津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2017年底完成)

  推進京津冀區域內信貸等資源跨區域流動。(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市發展改革委,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2018年底完成)

  吸引境內外各類資本,探索在我市發起設立金融產業發展基金,對京津冀金融產業進行戰略投資。(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2018年底完成)

  支持中征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平臺和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擴大服務范圍,增強服務輻射功能。(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持續推進)

  探索建立金融監管協同機制和京津冀金融發展協作機制。推進建立區域統一的征信體系、抵押質押制度、信貸管理和資金調配模式,實現支付結算、異地存儲、信貸、信用擔保等業務同城化。(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持續推進)

 ?。ò耍┘訌娊鹑陲L險防控。

  建立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管機制,對企業和個人跨境收支進行全面監測和風險管控。針對金融機構跨行業、跨市場、跨境發展的特點,建立和完善系統性風險預警、防范和化解體系。(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市金融局、市商務委、自貿試驗區管委會。持續推進)

  健全完善地方金融監管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監管信息交流共享機制,落實地方金融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強化新型金融服務機構風險防范。(市金融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市場監管委、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公安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各區縣人民政府。持續推進)

  加強多元化金融調處體系建設,充分利用司法、公證、仲裁、調解等方式預防和解決爭議糾紛,依法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嚴厲打擊非法集資、非法證券期貨活動等擾亂金融市場秩序行為,切實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金融穩定。(市公安局、市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金融局、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委、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工商聯。持續推進)

 ?。ň牛┍U蠙C制。

  加快研究制定全市金融人才培養、交流、引進的計劃、措施和激勵機制。對符合我市引才條件的,納入“一張綠卡管引才”政策范圍,在戶籍、購房、就醫、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支持。(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衛生計生委、市教委。2016年底政策落地并持續推進)

  積極爭取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中央金融企業支持,遴選專業精通、經驗豐富的金融人才采取掛職、任職等方式,充實市人民政府綜合經濟管理部門、區縣人民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和市管企業領導班子。(市委組織部,市金融局、市國資委、各區縣人民政府。2016年底完成)

  推進《天津市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2014—2020年)》(津政發〔2015〕15號)落實。利用好中國人民銀行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完善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功能,建立涵蓋各類市場主體的信用服務體系。(市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市市場監管委按職責分工負責。持續推進)

  積極推動“銀稅互動”業務,完善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金融服務平臺。(市金融局,市高法院、市市場監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天津海關。2016年底完成)

  建立金融創新激勵機制,對貢獻突出的金融監管部門和金融機構給予激勵。(市金融局、市財政局、市公務員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2016年底完成)

  加強與中國金融四十人論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實務界的專業機構等智庫合作。定期舉辦渤海金融大講堂等學術交流研討活動。做好自貿試驗區等各類金融創新政策宣講。(市金融局,人民銀行天津分行、天津銀監局、天津證監局、天津保監局、濱海新區人民政府、市教委。2018年底完成)

  加強與國內外知名媒體合作,打造專業化金融資訊媒體,強化天津金融品牌宣傳。(市金融局、市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負責。2018年底完成)

  三、工作要求

 ?。ㄒ唬└鲉挝灰羁陶J識我市建設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主要負責同志要負總責,科學分解工作目標,抓緊落實工作責任,明確時間進度和質量要求,并在實施過程中進一步細化落實,切實完成目標任務。

 ?。ǘ└鲉挝灰訌妳f調配合,增強大局觀念。牽頭單位要切實負起責任,抓緊制定年度工作措施和工作目標并按季度細化,每年1月20日前反饋至市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工作推進小組辦公室。牽頭單位要加強組織推動,及時溝通協調,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牽頭單位要將工作推進情況匯總整理后,于每季度終了15日內反饋至市金融創新運營示范區建設工作推進小組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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